本章继续探讨那个青年官员✻✑✽问主耶稣的最重要的问题。这句询问的重大意义,根本无法道尽。他的问题如此重要,所以有必要从另一个角度再次探讨。
这段记载之所以重要,因为这是福音书中惟一一次有人真诚地问耶稣这个关键问题:“我该做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?” 三本对观福音都记载了这件事(太19:16-30,可10:17-31,路18:18-30)。
我说“真诚”,因为提出这个问题可以有诸多原因,可能是对知识、哲学或者神学感兴趣,旨在学术探讨或者争辩。比如路加福音10章25节就有一例,一位律法师问了耶稣同样的问题。要么出于好奇,要么怀有敌意,总之他想知道耶稣如何应对承受永生的问题。然而一个人对理论更感兴趣,而不是去践行,他就不能承受永生。所以主耶稣用一句简明的指示结束了对话:“你去照样行吧”(路10:37)。
相比之下,青年财主并没有视永生为学术问题,而是真心实意地寻求,所以他离天国和永生只是一步之遥。但很可惜,他的财富阻碍他踏出这一步。他觉得放弃财富就等于是放弃生命。他的财富最终能给他带来什么益处呢?“人若赚得全世界,赔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么益处呢?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?”(太16:26)
永生问题就是生命意义的问题。耶稣还没有来到世界以前,不必问永生问题或者如何承受永生,因为没有答案。在此之前,世上没有人、也没有宗教和哲学能够给出实质性答案,所以这个问题是不切实际的。发发白日梦还可以,但现实生活中没有人知道哪里有永生,或者有没有永生。
耶稣没有来到世界以前,你可以在宗教、哲学领域“上下求索”,寻找永生的答案,最终还是一无所获。甚至旧约除了几点暗示外,也没有谈及永生。
探讨永生问题不可能有什么实质性意义,直到耶稣来了,瞬间就不再是学术或理论上的话题,而是可以企及的。耶稣的生命以及他所成就的事,让这个问题有了意义。
如果永生只是一种幻象,那么生命究竟为何?肉身生命活着的意义是什么?即便活到七、八十岁甚至九十岁,终有结束那一天。生命必定走到尽头,在世上的一切劳碌、成就也会戛然而止。
很多人十年寒窗,费时费力拿到一个又一个学位,赢得了响当当的头衔。我在英国认识一个人,他毕业第二天就赶紧去印名片:某某神学学士。他给了我一张,其实我们已经相识几年,无需介绍。他觉得这个学位是他一生最大的成就。
在英国,有些学者拿到了很多学位后,就加入皇家地理协会,得到F.R.G.S(Fellow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)的头衔,看起来颇似F.R.C.S(皇家医学会会员),结果别人误以为你是个外科医生!
有些人寻求的是商业成功,并非学业。然而建立起了自己的小商业王国后,一旦走到人生尽头,一切努力就成了空。甚至还没等走到人生尽头,多年的苦心经营最终破了产,结果这种成功更像是残酷的玩笑。这在商界已经屡见不鲜。
我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小伙伴,我们各自的妈妈在我们出生之前就是好朋友,她们甚至希望我俩可以成亲!这个朋友冰雪聪明,不惧任何挑战。她拿到了一大堆学位,包括博士学位。后来她成了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一门科学专业的教授。最后她达到了极限,觉得这个领域已经激发不起她的兴趣,再也没有什么挑战了,她就决定去经商。她父亲是一位富商,年事已高,所以很愿意让女儿经营自己的生意。她成了父亲旗下香港进出口公司总经理。
几年前我在香港见到她,就问她:“科学家怎么做起生意来了?”她说:“我厌倦了科学,就试试做生意。我已经登上这门学科的顶峰,无处可走。正如爬上山顶后,再没有更高的地方可去。还在山脚下的时候,觉得顶峰好壮丽;一旦抵达顶峰,才发现真小。我已经动弹不得,无论是后退一步还是前进一步,都免不了跌下山峰。所以是时候去登另一座山了。”
我们从小就是朋友,所以彼此说话很坦率。我问她喜不喜欢经商,她也觉得乏味:“我学了很多商业管理,样样都已经了如指掌,现在也没什么有趣的挑战了。”
我问她想不想试试别的。但她不太确定还有什么值得一试,一个可能是政治。如果没记错的话,我得到她的最后一个消息是,她在斯坦福大学学政治学。既然没什么可做,为什么不再多拿一、两个博士学位呢?
她做这一切不是为了钱,她父亲非常富有,不必拼命赚钱。对她来说不但生命毫无意义,婚姻也触礁了。她丈夫也是一位科学家、教授,现在两人离了婚。人找不到生命意义,实在可悲。
没有了永生的盼望,人为什么要活着呢?有什么意义呢?一生所有成就无异于海滩上的沙堆城堡。人花上几个小时垒起一座沙堆城堡,还精雕细琢,弄出各种小门、塔楼甚至护城河。但隔日故地重游,一切都被冲走了。城堡已经无影无踪,沙滩上没有留下一丝痕迹。
没有永恒目标的生命,正是如此。我们在这个世界无法留下永久标记,一切都要消逝。昔日的泱泱大国,现在只能从史书上找到一些记载,或者根据考古学家挖掘出来的陶器,得知这个王国曾经鼎盛一时。当今的超级大国看起来强大、辉煌,但终会化为历史的一页。
生命没有了永恒目标,就毫无意义。我在青少年时期就不断苦思冥想:“生命到底有什么意义?”我对永生一无所知,所以从来没有永生的念头。神怪故事里说,人死后,灵魂会离开身体,永远存在。即便这是真的,但这种永生一点也不吸引我。也许最体面的做法是勇敢地一笑,坦然接受这个事实:终有一天,一切都要化为乌有。
马太福音19章的青年财主就像我这个儿时伙伴一样,富有、博学。他还精通律法,而律法是当时以色列人的标准教育。然而他意识到了这一切都是短暂的,他渴望持久、永恒的东西。财富、教育、地位,都不能为他解答这个最重要的问题——永生。
耶稣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以前,人类是在黑暗中摸索;他来了,永生问题立刻就有了答案。然而答案并不简单。如果有人告诉你得永生很容易,小菜一碟,你不要相信。其实永生之路不平坦,耶稣亲口说:“引到永生,那门是窄的,路是小的,找着的人也少”(太7:14)。
耶稣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以前,人活着没有希望和目标。今天,那些不认识耶稣的依然行在黑暗中。死亡的能力迟早会来,像潮水一般冲走一切,包括每一样引以为傲的成就,不留一丝痕迹。
当然可以咬紧牙关、勇敢面对,但事实是,耶稣若没有进入我们的生命,我们是毫无希望的。就好像勇士去以寡敌众,英勇赴死。科技可以延长人的生命;但即使有人工心脏,也只能买回一点点时间而已,潮水终会冲走我们的沙堆城堡。我们如同赴死作战的士兵,毫无胜利希望,只能一步步走向死亡。我们的内心深知前景黯淡,死亡终归要征服一切。
就在绝望到令人窒息的时候,士兵们看见了总司令驾到。他镇定自若、审时度势,采取措施扭转局势。他率部冲锋,号令士兵跟随他前进。主帅亲临阵地,就鼓舞了厌战士兵的士气。狂澜逆转,胜利在望。耶稣来了,这个毫无希望的世界才有了希望。
这正是耶稣最忠实的门徒——保罗——生命的写照。保罗的生命真切地彰显出了耶稣的生命,所以他能够说:“你们该效法我,像我效法基督一样”(林前11:1)。有一次保罗搭乘的船遭遇了地中海风暴,几近支离破碎(徒27:18以下)。船上一共载有276人。船员们用尽一切办法保住船,甚至用缆索捆绑船底。众人惊慌失措,惟有使徒保罗镇定自若、力挽狂澜,让276条生命得以生还。
可以想见,保罗站在嘎嘎作响的船上,周围大海翻腾、狂风呼啸。他大概是花甲之年的虚弱老人,脸庞、身体留下了多处伤疤,见证了宣道旅程中所遭受的殴打和投石;身体也因艰难、疾病而衰弱。有些学者(根据保罗书信的一些线索,特别是加拉太书4章13-14节)认为,保罗在一次去小亚细亚宣教的旅途中,因为环境恶劣、艰苦,染上了疟疾。也有学者认为保罗是染上了眼疾。
船剧烈地上下颠簸,这个虚弱的人抓住栏杆,神情镇定自若;水手们却慌作一团。就像那位亲临阵地的总司令一样,保罗坚定地向船员、乘客保证道:“听我说!你们的性命一个也不丧失。”不难想象,水手们可以反驳说:“恕我直言,我们都是专业水手,你是个旱鸭子,对航海常识和地中海风暴的威力一无所知。”
但船上没有一人反驳保罗,因为他身体虽然软弱,灵却刚强。他说:“现在我还劝你们放心,你们的性命一个也不失丧,惟独失丧这船”(徒27:22)。保罗还告诉他们,这是神的天使带来的消息,又说:“所以众位可以放心,我信神他怎样对我说,事情也要怎样成就”(徒27:25)。同亚伯拉罕一样,眼见的一切毫无希望,但他满心相信神的话和神的应许。
神竟然差天使向这人传达信息。这些水手相信有灵界,所以一提到天使传话,就会重视起来。保罗的话给了他们一颗定心丸。这应该就是神差遣天使传话给保罗的原因,因为通常神与保罗沟通不用这种方式。
神差天使向使徒传话仅此一例,再无第二例记载。因为保罗与神同行,他与神相交无需天使作中间人。其实保罗有大量“主的显现和启示”(林后12:1),甚至“所得的启示甚大”,就有一根“刺”加在了他身上,免得他自高(林后12:7)。
自挪亚之后,多少人与神同行呢?亚伯拉罕是一位。但亚伯拉罕之后,经过漫长岁月,才出现摩西;后来又有以利亚、以利沙。历史上仅有几个人与神亲密同行,举起希望的火炬,对抗虚空、绝望的洪流。历史长河中的几个稀珍时刻,就出现了这样的人,而使徒保罗就是其中一位。
那次大风暴,保罗只是在跟随主的脚踪。有一次耶稣跟门徒乘小船过加利利海,就遇上了风暴。门徒们虽然都是有经验的弄潮儿,也非常害怕;耶稣却在风浪中酣睡。门徒们叫醒了他,喊道:“主啊,救我们,我们丧命啦!”耶稣回答说:“你们这小信的人哪,为什么胆怯呢?”(太8:26)
小信的人?难道他们不应该害怕吗?看看6米高的海浪!但主镇定自若,直面风暴,责备风和海;风和海立刻平静了下来。门徒们非常惊奇:“这是怎样的人?连风和海也听从他了!”
这件事我们没有亲眼目睹,如何知道是真的呢?事实是,那条船上的门徒除了犹大以外,最终都以自己的血做了见证。没有人愿意为一个神话故事而死。使徒约翰是惟一一位没有殉道的门徒,但他被流放到了拔摩岛,饱经磨难。这些使徒一生为了他们亲眼目睹的真理而活,也为此受苦、牺牲。
耶稣来到这个世界,永生问题就有了意义。他的一生就见证了永生是真实、可信的。青年财主正是向耶稣请教永生问题的。耶稣回答的大意是:“你学了律法,律法上说什么呢?不可杀人,不可奸淫,不可偷盗,不可作假见证,不可……”。可想而知,这个年轻人对他说:“主啊,我不是问你不可做什么,而是做什么才能承受永生。”
值得称赞的是,这个年轻人明白:承受永生必须有所行动。然而耶稣说出了该做什么,他却目瞪口呆,黯然离开。因为他觉得代价太高。
永生之路代价高昂,崎岖难行,我们无法独自行走。没有耶稣,就根本走不下来。也不能凭自己的力量爬上天梯。要么就与耶稣一起向前,要么干脆别走。
踏上永生之路,立刻就得面临两个困难:第一,走这条路代价高昂。第二,这条路布满了危险。其中最大的一个危险,就是假教师误导人的言论:永生是白白的礼物,你无需付任何代价。
我们必须自己判断永生是不是有代价。耶稣说有代价,很多人却说没有。代价问题已经难以应对,再加上假教师说——“你在浪费时间吧?根本没有什么代价!”真是难上加难!假福音总是敌挡真福音。
若是按照耶稣的教导传讲得永生的代价,有些人立刻会说:保罗不是这样教导的。他们常常引用使徒行传16章30-31节,那里腓立比禁卒问保罗和西拉说:“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?”保罗回答说:“当信主耶稣,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。”
比之于耶稣的得永生教导,可能你更熟悉这节经文。耶稣对青年财主说的话,能够记住的基督徒不多。但大多数基督徒可以将保罗的话脱口而出:“当信主耶稣,就必得救。”很多小孩子在主日学里就学会了。
一个明显的问题是:这是两个不同的答案吗?永生问题似乎耶稣有一个答案,保罗又有一个答案。两个答案相互矛盾?
看似有矛盾,然而仔细观察,主对青年财主的要求(或者说青年财主必须履行的条件)有三个方面。
第一,这是个行之有效的要求,能够成就属灵目标,就是让青年财主与世界一刀两断,好追随耶稣。正因如此,耶稣用了表达行动的词语。其实这一整段有很多动词,一节之内就有四个动词:去,变卖你所有的,分给穷人,来✻✒✽跟从我(太19:21)。四个动词是:去,变卖,分给,跟从。这些都是行之有效的命令,要想得永生,就必须践行。
第二,这是个完全的要求。主告诉青年财主变卖一切所有的。
第三,这是个不可能实行的要求。“在人这是不能的,在神凡事都能”(太19:26)。主希望我们知道,救恩是无法凭借自己的能力、聪明、毅力得到的。我们没有能力满足神的要求,除非他开恩,藉圣灵在我们里面工作。
遗憾的是,很多教会将救恩解释成一种地位,没有什么实际效用,这跟主的教导大相径庭。据说信心带来法律地位上的改变,得到义人的地位,即便实际生命没有任何变化。我们虽然还是罪的奴隶,却得到了法律上的义人地位,被宣告为义。神给了我们一个有名无实的法律身份。
地位论是一种法律虚构。你没有死,却说已死,这就是法律虚构。甚至更糟,这是撒谎。伪造一份死亡证明,让当局相信你死了,从此不必缴税。这显然是严重的欺诈行为。
更糟的是,这就是在说神是个诈骗犯!这难道不是亵渎神吗?而且神诈骗的对象是自己,神成了自欺的神!如此扭曲、悖谬的观点,根本不配称为基督教信仰。
此外,地位论只字不提根本问题。我曾打过一个比方,一个吸毒者因携带可卡因遭到逮捕。法官判他入狱,还要缴纳一大笔罚金。这时来了一个人,也许是他的好友,也许是他有钱的叔叔,这人付了罚金,甚至代他坐牢。由此看来,现在这个吸毒者法律上自由了;但他依然受可卡因控制,在罪的权势下。如果可卡因以及罪的生活方式终会慢慢摧毁他,那么法律上的饶恕有什么意义呢?
不是说没有法律上的饶恕,但承受永生的条件不止于此。“永生”一词已经表明,得永生就是得生命,不只是得饶恕。“永生”是现在就可以从神领受的新生命,并且延续到永恒。
耶稣给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命令,必须遵行这个命令,才能承受永生。听从这个呼召就是向神的灵开放,让他在我们内心做拯救和改变的工作。然而很多传道人是择经而读、断章取义,说保罗没有这种要求,让使徒跟主的话唱反调。纵然你认为保罗的教导与耶稣的不同,但你应该跟从谁呢?是仆人、还是主人呢?
耶稣的教导与保罗的不同吗?查考一下谈论永生所用到的词语,这种主张立刻不攻自破。此处的关键词是“承受永生”。
马可福音(10:17)和路加福音(18:18)一致出现了“承受永生”一词,两处都是青年财主所用的词。但这个词并非青年财主最早使用的,耶稣刚一开始传道就用了“承受”一词:“温柔的人有福了,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”(太5:5)。这是八福的第三福。在第七福,他说:“使人和睦的人……必称为神的儿子”。使人和睦,这就证明了他是神的儿女(太5:9),而儿女是要继承父亲产业的。耶稣在马太福音19章29节也用到了“承受永生”一词。
使徒保罗也经常将“承受”、“产业”、“后嗣”这几个词用到信徒身上。“承受神的国”这句话相当于承受永生,比如哥林多前书6章9-10节,15章50节;加拉太书5章21节。除了保罗,其他使徒也用到了“承受”一词,比如雅各书2章5节,彼得前书3章9节,启示录21章7节。希伯来书1章14节出现了“承受救恩”一词。
保罗也说到在基督和神的国里的“产业”或“基业”(弗5:5;加3:18;西1:12,3:24;徒20:32)。圣灵“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,直等到神之民被赎,使他的荣耀得着称赞”(弗1:14)。
有权承受产业的被称作继承人。人通常立自己的儿女为继承人,新约时代也是如此:“园户看见他儿子,就彼此说:‘这是承受产业的’”(太21:38,可12:6-7,路20:13-14)。在路加福音12章13节,两个儿子为了产业争执不下。
保罗对信徒这样写到:
6你们既为儿子,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,呼叫:“阿爸,父!”7可见,从此以后,你不是奴仆,乃是儿子了。既是儿子,就靠着神为后嗣。(加4:6-7)
既是儿女,便是后嗣,就是神的后嗣,和基督同作后嗣。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。(罗8:17)
第二段话就表明,保罗的立场跟主的完全一致。他教导说,成为神的儿女、后嗣,条件就是与基督一同受苦。“如果我们和他……”几个字,有力地带出了这个条件。当耶稣向青年财主讲明这些行之有效的要求时,岂不是在呼召青年财主跟从他,与他一同受苦吗?耶稣对青年财主的要求,无非是他身体力行的事情,其实远远低于他自己所行的:他为我们舍命。
继承就是得到某物,但方式很特别。什么方式呢?不是凭借努力或成就,也不是赚取回来的。继承的要求或条件是,遗嘱中有我们的名字。立遗嘱的人跟我们有某种关系,他在遗嘱中写下了我们的名字。人通常立自己的儿女为继承人。
惟有神才能赐下永生,可见如何承受永生就是如何与神建立父子关系,这正是耶稣所说的承受永生的条件。对神忠心、顺服的人,才称得上是神的儿女。
第二,主对青年财主的呼召包含了一个完全的命令:变卖你所有的。不是说你要冲入市场,连身上的衬衫都卖了,大冬天挨冻。我们已经看过,变卖所有的并不是卖掉生活必需品,而是卖掉积存起来的多余物资。不要积攒财宝在地上,而要积攒财宝在天上(太6:19-20,路18:22)。
但这不是淡化了主的命令,他的要求是完全的。这完全不只是体现于如何处理物质财富,更包括了内心态度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人可能舍弃了一切,却没有爱(林前13:3)。神呼召我们要尽心、尽意、尽性、尽力爱神,也要爱邻舍如己。
第三,主的这个命令是不可能实行的命令。属血气的人不可能放弃一切所有的,更不会放弃自己。人心必须经历一种神奇的改变,才能遵行神的命令。但今天的传道人移除了这个不可能的因素,说只需要相信耶稣为你舍命。相信耶稣爱你,这有什么难的呢?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?
欧洲人名义上都是基督徒。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几乎每个人都是路德会信徒。如果你问他们是不是基督徒,大多数人会说:“当然啦,你以为我是异教徒?” 有一次在瑞士,我问一位女士是否是基督徒,她觉得受到了侮辱:“我当然是基督徒,你看我像个异教徒吗?” 可是连教会都不去,怎么是基督徒呢?
一个不可能实行的要求?对很多欧洲人来说,根本不可能不做基督徒(即不可能不相信耶稣)。因为另一种选择似乎无法想象,简直与野蛮人差不多,甚至可能不被社会接纳。有些瑞士人告诉我,你要是说自己没有信仰,就会看病难、找墓地难。
有些基督徒会说:“我也熟悉圣经。罗马书6章23节白纸黑字写着:‘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’。永生是恩赐。按照定义,恩赐是没有任何要求的,更别说一个实用、完全、不可能实行的要求了。礼物还有要求,就不是白白的了。”
前文已经说过,永生之路一直横亘着两大困难:第一,永生代价高昂;第二,路上布满了陷阱,最大的危险就是假教师。第二个困难比第一个更危险,因为你可能愿意接受高昂的代价,却不能分辨假教师。大多数基督徒在神的话语方面装备不足,应付不了基督徒生命的这些重大问题。
引用罗马书或保罗其它书信,需要明白的是:这位耶稣的使徒所教导的,与他的主所教导的毫无二致。耶稣与保罗之间不存在非此即彼的问题,因为保罗是耶稣最忠心的仆人。
可能你抗议道:“但罗马书6章23节明明说永生是恩赐!” 罗马书6章23节的确这么说,但请勿断章取义,歪曲保罗的教导。保罗尚在世时,就已经有人这样做了。彼得警告说:
15并且要以我主长久忍耐为得救的因由,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,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。16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。信中有些难明白的,那无学问、不坚固的人强解,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,就自取沉沦。(彼后3:15-16)
“神的恩赐” 这几个字不难理解,非常简单。然而有一个关键问题:说到恩赐,圣经有没有更多的提示?有没有说如何得到这个恩赐?
如何正确理解这句话呢?解经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查考上下文。平常读书也要运用这个原则,更何况读圣经呢?罗马书6章23节上下文在说什么呢?难道我们没有留意到,这句话恰好是罗马书6章最后一节经文,因而总结了全章吗?难道我们不应该通读6章,看看保罗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吗?
前几天我看杂志,里面有一则有趣的免费赠书广告:“这本免费书会让你付上生命的代价,我已经付上了我的。”不错,这是一本免费书,却会让你付上生命的代价。这则广告耐人寻味,我剪了下来留作参考。这本书讲的是宣教工作,凡想了解宣教工作的人,可以免费得到这本书。附带了一个警告:你读了这本书,可能也想成为宣教士。这件免费礼物会让你付上一切。那人在广告上说:“这件免费礼物改变了我一生。我读完这本书后,就放弃了一切,包括工作,成了宣教士。”永生是恩赐,但这恩赐会让你付上一切。
罗马书6章1-8节谈的是死;必须死,才能得到生命。很多基督徒本末倒置:先得到恩赐;然后,如果你愿意,才考虑与基督同死的问题。错!保罗说旧人必须死,然后才能从神得到永生的恩赐。他在1-4节说:
1这样,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2断乎不可!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3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,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?4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,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。”
保罗不断地谈死,然后才谈生命。必须与基督同死、同埋葬,才能经历第4节所说的新生命。我们是向世界死了、埋葬了,所以洗礼是“受洗归入死”(罗6:4)。死就是死,绝不是装死,保罗说:“但我断不以别的夸口,只夸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。因这十字架,就我而论,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;就世界而论,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”(加6:14)。
保罗只夸十字架,这十字架让他向世界死了,世界也向他死了。他告别了世界,世界也抛弃了他。这可不是装死。“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,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。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,看作粪土,为要得着基督”(腓3:8)。可见保罗遵行了耶稣对青年财主的要求,并且遵行得更完全。跟以弗所教会的长老告别之际,保罗说:
23但知道圣灵在各城里向我指证,说有捆锁与患难等待我。24我却不以性命为念,也不看为宝贵,只要行完我的路程,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,证明神恩惠的福音。(徒20:23-24)
看看保罗的生命和教导,怎能假设他的言行不同于他的主呢?将保罗的教导解释成与他的主相矛盾,这种人就是藐视神的话,因而也藐视神。
还有人认为耶稣和保罗教导不同吗?再来仔细看看保罗的教导,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。
要想明白罗马书6章23节,不至于断章取义,歪曲“恩赐”一词,就需要明白与这节经文相关的保罗的其它重要教导。保罗很重视“神和基督的奴仆”这个重要教导。“奴仆”(doulos)一词保罗用了大概30次,动词形式以及同源词也用了大概30次,总共是60多次。可见他非常看重这个词。以前我们是罪的奴仆,现在是神和义的奴仆。
“主”是奴隶主的通称,由此可见称耶稣为“主”的具体含义,包括罗马书6章23节出现的“我们的主基督耶稣”一词。当然保罗在其它地方也常常用到这个词。
罗马书6章16、17、19、20节都出现了“奴仆”(doulos)一词,18节、22节出现了“作奴仆”(douloō),6节出现了“叫我们作奴仆”(douleuō)。仅在一章之内,奴仆(doulos)及其同源词一共出现7次。可见奴仆及其相关概念是罗马书6章的重点。
综上所述,再看罗马书6章22-23节,就发现字里行间表达出了相同的概念:
22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,作了神的奴仆,就有成圣的果子,那结局就是永生。23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
22节说,永生是作神奴仆的结果!留意两节经文都提到了“永生”,可见这是22-23节的主题。从中也看见,保罗的救恩教导有一个明确的次序:
① 从罪中得释放;
② 成为神的奴仆;
③ 成圣/圣洁;
④ 永生的恩赐。
还不够一清二楚吗?神的奴仆才能得到神的永生恩赐。
22节与23节之间有个连接词“因为”,再次强调得永生的恩赐与作神的奴仆不可分割。但很多传道人断章取义引用保罗的话,像派送糖果一样派送永生:“天上掉永生,伸手去接吧!”
与雇工不同,奴仆没有工钱,白白替主人做工;所得的一切,都是恩赐。我们作为神的奴仆,也无权得工价。但神是非常恩慈的主人,他给我们的远比工钱更好:永生的恩赐。
我们是神用“重价买来的”(林前6:20,7:23)。藉着神的爱子耶稣基督舍己,我们成了神的奴仆。神要我们听从、效法他的爱子,以他为我们的主,所以我们也是耶稣基督的奴仆。虽然我们是耶稣的奴仆,然而我们若忠心地跟从他,他就会看我们为朋友(约15:15)。这是何等的荣耀!
值得留意的是,保罗从未自称“神的儿子”。他视“奴仆”为自己最荣耀的称呼。他的很多书信开场白是“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”(比如罗1:1),有时候译作“我保罗做基督耶稣的奴仆”。
神所爱的奴仆,才配得永生的恩赐。
《完》
✻✑✽ 基督教文献通常称他为“青年财主”,因为他年轻又富有(太19:22),还是一位官员(路18:18)。
✻✒✽ 希腊文是deuro,副词,中文翻译为“来”。虽然它不是动词,但往往在用法上像个动词。此处又紧跟着“跟从”一词,构成一个动词词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