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7:16-17,如何理解不要行义过分和不要行恶过分?

问:在传道书7章16-17节说:“不要行义过分,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,何必自取败亡呢?不要行恶过分,也不要为人愚昧,何必不到期而死呢?” “不要行恶过分”——是不是就可以行恶,但不要做的太过火了?同样,我们可以行义,但不要无止境的做好人?但我觉得这样解释又不太对。。。
答:16节的“行义过分”是指“自逞智慧”。不是所有的义行都是神喜悦的。如果我们以自己的义自夸,我们必自取败亡。 17节的“不要行恶过分”,不是教导我们可以“适量”行恶,而是提醒我们“何必不到期而死”。恶人都要死,但行恶过分的甚至会不到期而死——面对更严厉的审判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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